福建新增确诊2例!12条措施加强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工作!
2月17日0—24时,福建省报告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2例。其中:
福州市2例(仓山区2例)。
新增治愈出院病例7例。
报告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2例。其中:
福州市2例(仓山区1例、晋安区1例)。
截至2月17日24时,福建省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292例(危重型8例、重型10例,无死亡病例)。其中:
福州市71例(鼓楼区2例、仓山区10例、晋安区11例、长乐区8例、闽侯县3例、连江县8例、罗源县1例、闽清县7例、永泰县2例、福清市16例、宁德市古田县1例、湖北省武汉市2例);
厦门市35例(思明区13例、海沧区2例、湖里区3例、集美区4例、翔安区3例、泉州市石狮市1例、湖北省武汉市9例);
漳州市20例(芗城区9例、龙文区1例、云霄县2例、诏安县2例、长泰县3例、东山县1例、南靖县1例、龙海市1例);
泉州市46例(鲤城区1例、丰泽区4例、洛江区1例、惠安县2例、安溪县2例、永春县2例、石狮市2例、晋江市19例、南安市13例);
三明市14例(三元区2例、宁化县1例、尤溪县2例、沙县5例、将乐县1例、永安市3例);
莆田市55例(城厢区31例、涵江区3例、荔城区7例、秀屿区6例、湄洲湾北岸3例、仙游县5例);
南平市20例(延平区4例、建阳区1例、顺昌县1例、浦城县1例、光泽县1例、松溪县5例、政和县1例、武夷山市3例、建瓯市2例、湖北省孝感市1例);
龙岩市6例(永定区5例、武平县1例);
宁德市25例(蕉城区3例、霞浦县4例、古田县10例、周宁县6例、福安市1例、福鼎市1例)。
累计治愈出院病例91例,目前住院病例201例。
现有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共27例。其中:
福州市11例(鼓楼区2例、台江区1例、仓山区3例、晋安区3例、闽侯县1例、连江县1例);
厦门市5例(思明区2例、湖里区1例、翔安区1例、漳州市漳浦县1例);
漳州市1例(长泰县1例);
泉州市1例(惠安县1例);
莆田市5例(城厢区3例、荔城区1例、湄洲湾北岸1例);
南平市2例(建阳区1例、顺昌县1例);
宁德市2例(蕉城区1例、寿宁县1例)。
目前,确诊、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已解除医学观察8042人,尚有2608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12条措施!福建进一步
加强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工作
加强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研判
▲要以密切接触者的排查为重点,重视聚集性病例,全力查清病例活动情况和人群接触情况,精准判定密切接触者。
▲要将调查范围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延伸到与密切接触者的接触人员,做到不留死角、不漏一人。
▲各级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协助配合,共同做好流调工作,切实加强源头防控。
▲要充分发挥省新冠肺炎研判专家组的作用,重点针对重点地区流入人员排查、密切接触者追踪、聚集性病例等薄弱环节,及时分析研判疫情发展态势和防控措施效果,提出防控对策建议,供决策参考。
▲各地市要按照分区分级精准防控工作要求,组织专家及时掌握本地及周边疫情发展情况,加强疫情分析研判,提出具有前瞻性、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进一步规范救治工作
▲严格执行转诊制度,一旦发现疑似病例,专人专车及时转运到定点医院。
▲严格加强院感管理,防止院内交叉感染。
▲要提高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能力,结合临床,严格判定确诊、疑似患者,加强鉴别诊断,及时排查疑似病例。
▲确定为疑似病例的,应立即采集样本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的,该患者仍应隔离治疗14天,不得转普通病房或居家治疗;治疗期间可多次采集不同部位(鼻咽部、下呼吸道等)标本进行核酸检测。
▲加强儿童、孕产妇、老年人等重点人员的医疗救治工作。
提高定点医院救治水平
▲选择区域内综合力量强的医院作为重症患者集中救治医院,或调派高水平医院的管理和医护团队整建制接管重症患者救治医院或病区。
▲加强定点医院建设,通过改造扩容,挖掘现有定点医院床位潜能,加快建设必要的负压病房,及时补充购置呼吸机、心电监护、除颤、ECMO系统、负压救护车等救治亟需的医用设备。
▲做好后备定点医院和医疗力量准备。
▲加强医务人员培训,将内科、中医科等其他科室的医护人员纳入培训对象,通过视频、现场指导等方式,围绕新冠肺炎相关基础知识、病例发现与报告、诊疗技能、院感和个人防护等内容,组织开展培训,增强防护和诊疗能力,充实救治力量,提高救治水平。
加强重症病例救治
▲对重症、危重症患者实行“一人一案”,建立健全重症预警预测指标,及时发现疾病变症风险。
▲强化救治管理,落实专家驻点、巡点指导,落实患者日评估、多学科综合救治、定期巡诊会诊、远程会诊等工作制度,不断优化诊疗方案,努力提高重症、危重症患者救治成功率,力争不出现死亡病例。
加强远程会诊和专家指导
▲所有定点医院都要配置床边巡诊系统。
▲市级定点医疗机构要加强与远程指导中心的配合,每天通过远程会诊系统,与省级专家会商并组织实施好每一例重症患者救治工作。
▲要学习借鉴各地好的救治经验,提升治愈率。
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
▲省新冠病毒肺炎防治远程指导中心每天要有中医药专家参与远程巡诊、会诊,形成中西医联合会诊制度。
▲各地要根据病情、当地气候特点以及患者不同体质等情况,进行相应的辩证论治。
▲总结推广中医药预防和临床救治经验,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中医药救治方案。
▲加强相关中成药、中药饮片的采购和储备,保障临床用药需求。
做好支援湖北救治工作
▲加强支援湖北医疗队管理和后勤服务保障工作,确保医疗队员健康安全。
加强医疗救治科研攻关
▲支持新冠肺炎医疗救治科研立项。
加强确诊患者治愈出院后健康管理
▲严格执行新冠肺炎治愈出院标准,对达到出院标准的患者,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确诊患者治愈出院后健康管理手册》和出院随访医嘱,主动协调社区(村居)落实出院患者居家隔离观察14天的要求。
▲疑似患者解除住院隔离治疗后,实行监督性医学观察,加强自我健康监测。
保障加强心理援助和干预
▲省级和各地要在前期公布开通疫情心理援助专线的基础上,组织招募心理援助志愿者,充实热线工作团队,加强心理热线管理,对心理或精神方面出现应激行为人群实施及时的心理危机干预、疏导等服务,尽量减少和避免心理或精神应激事件发生。
加强医疗资源和防护物资保障
▲坚持先急后缓、一线优先、突出重点,统筹安排、合理调配医疗防护物资。
▲聚集生产端、采购端、调配端、需求端等“四端”,“三管齐下”做好医疗物资扩产、转产、新建工作,尽快实现口罩、防护服等急需医疗物资生产目标。
关心关爱一线医务人员
▲落实国务院和我省已经出台的相关措施,合理安排医务人员的轮换轮休,保障医务人员休息场所,加强医务人员防护,保障医务人员安全;
▲鼓励各地为一线医务人员购买商业保险,落实一线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贴、加班费、误餐补助等福利措施;
▲组织开展走访慰问,及时有效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来源:福建共青团(ID:fj-gqt 编辑:沈婉玲),综合整理自福建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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